不应把“读书改变命运”视为教育的全部目的
作者:李兴旺 时间:2015/8/6 7:36:36 来源:中国教育报转载 人气:447
这样的读书观,实际上是在中国一千多年科举制度下形成的。科举时代有一句话:“十年寒窗无人问,金榜题名天下知。”“天下知”就是因为“金榜题名”可以立时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让一个由贫穷、受欺压的“治于人”者变为享受各种特权的“治人”者。
尽管科举制度已随着封建政权的消亡而消亡,但“读书改变命运”的观念并未消失,而且继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高考制度恢复后的近二十年,只要凭优秀的考试成绩进入高等学校,国家便承担学习和生活的全部费用,毕业包分配,从此获得一只“铁饭碗”。高考制度激发了无数学生通过刻苦学习改变命运的愿望,同时激发了无数家长通过孩子读书改变家庭命运的愿望。
近十多年来,随着高考制度和就业制度的改革,这种“读书改变命运”的机制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不论是社会舆论引导还是教育管理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等,都没有很好地跟进这种改变。社会上,很多企事业单位重学历、重出身而轻能力,很多人炒作在校学生的考试分数与名次,炒作“状元”,等等。无数家庭把整个家庭的希望寄托在孩子的高考上,似乎只要孩子考上了大学,整个家庭的命运就一定会被改变。
教育管理部门,改变不了用考试分数和升学率来考核、奖惩学校与教师的做法,总是把“上线人数”、“状元”等作为评判政绩的依据,因而,总是把只能作用于一部分人的“读书改变命运”作为教育的全部目的。有的地方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就赫然以“读书改变命运”作为首页的教育宣传语。
学校则是这种教育目的的最终实施者。一方面,学校管理者用考试分数和升学率管理教师,绝大多数教师也自觉地对学生实施“考试教育”;另一方面,学校和教师又总用“高考状元”之类的“榜样”对学生进行“励志教育”,将“读书改变命运”的意识深深植入每一个学生的灵魂。
这样,全社会都把教育目的与意义定位在“改变命运”的一小部分人身上,更多的不能“改变命运”的人则成了被教育忽视的对象,从而成了“改变命运”之教育的陪葬者。
“读书改变命运”这种观念的危害性是极其深远的,是纯功利的,也是纯利己的。而且,由于“改变命运”的机会又总是有指标限制,因此,必须先通过你死我活的竞争打败对手,才有可能“改变命运”。所以,在这样的竞争中,最后的“成功者”往往不只是利己主义者,而且是损人利己主义者!同时,这样的读书观可以制造大量“读过书”的人,却很难培养出真正的读书人。
那么,读书的目的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改变人本身。即通过读书,让自然的人变成有良好修养的社会人,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文明社会的一个文明符号,成为现代国家的一个合格公民、优质公民。这样的人,读书永远都是他们的现在时,而不会成为过去时。
我们的教育也似乎为此努力过,“素质教育”就是在这样的追求下提出的教育愿景和方针。但在具体实施中,它却完全被以“改变命运”为目的的功利教育收编。一个无可置疑的证据就是纳入考试,比如名著阅读纳入中高考、艺术教育纳入中高考,等等。一项教育内容只要纳入中高考,它就会发生质变,就会成为“改变命运”的敲门砖,而不是改变人本身的基本要素。
“读书改变命运”的教育目的不变,“读书无用论”也就不会绝迹。因为在这样的目的下,如果改变了命运那就是有用,否则就是无用。如果实现了由“改变命运”向“改变人本身”的转变,社会上的人都已经是通过读书而改变了自身的读书人,谁还会说“读书无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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