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一陟一回顾——选修课教学几点体会
作者:增城中学 王宜和 时间:2006/7/28 19:38:31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1332
关键词:动态平衡; 快与慢; 破与立; 内与外; 未来与现实
目前,我校选修课教学已完成两个模块——《传记选读》和《唐宋散文选读》。下一学段将完成《短篇小说欣赏》模块,高三计划完成《唐诗宋词元曲选读》和《语言文字规范与应用》两个模块。
“选修课不是必修课的陪衬,更不是必修课的附庸,它是一个独立的课程领域。”①在选修课教学时,应该“使必修课与选修课优势互补、动态平衡”②,重构高中课程结构。因此,在已完成的两个选修模块教学中,我们着重在“快与慢、破与立、内与外、未来与现实”之间寻找平衡。
一、突出重点,实现教学快进度中的平稳着陆。
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把原先跨度为3学年的必修课压缩为1.25学年,而用其余时间进行选修课学习,势必会使原本必要的通识教育受到影响。由于必修学段少,学生尚未打下扎实的基础,还不具备较高的语文素养,在此基础上的进行选修学习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选修教学中,我们既要关注其提高性、选择性,也要注重其基础性、共同性,把选修中的一些内容当“必修”内容处理。同时,由于教学内容教多,而课时相对紧,在整合教学内容时,也应突出重点。在《传记选读》模块中,我们把“古风余韵”单元作为重点,以必修的方式处理;在《唐宋散文选读》模块中,以“议论散文单元”为重点,教学时突显“双基”。在每一单元的教学中,我们也会确定一定的篇目为重点。《唐宋散文选读》模块中,《〈张中丞传〉后叙》重点指导学生学习以细节塑造人物形象、挖掘人物心灵世界的视角与方法;《与尹师鲁第一书》的“慎职勤官”的思想态度在“贬官文学”中意义非凡,应重点引导学生体会;《寄欧阳舍人书》严谨的结构、从容的行文,应是学生学习作文的典范;《原毁》中透辟的说理、严密的逻辑、对比的运用,是指导学生议论文写作的典型材料。这样,无论是单元还是模块,寻找平衡,快慢结合,努力实现必修与选修的衔接。
二、突出选修课特征,实现教学方式的转变。
选修课与必修课的设置旨趣、任务功能是有区别的,这要求在选修课教学中,要力求突出其特征,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上力求有所突破。如在《唐宋散文选读》模块中,可以非线性的跨越的方式实施教学,以“探讨中国古代‘贬官文化’”为主题,把《小石城山记》《黄州快哉亭记》《方山子传》《与尹师鲁第一书》《与微之书》《滕王阁序》《后赤壁赋》等课文作为一整体进行学习、探讨。这种突破必修线性推进方式的教学方式,在达成选修课的拓展学科视野,深化学科知识,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的教学目标上也许更有效。
当然,选修模块与必修模块的教学有许多共同之处。必修课教学中注重双基训练,注重课堂讲授,注重文本研读,注重诵读等做法,我们在选修教学中仍将大量使用。必须坚决反对在选修教学中以徒有形式的“活动”和费时效微的所谓学生“自主探究”代替文本研读和课堂讲授。
努力在选修模块教学中寻找“破与立”的平衡,这也是稳妥地推进课程改革的体现。
三、以“内”为主,辅之以“外”,努力拓展学科视野。
“内”指的是(1)我们计划选修的模块;(2)我们使用的广东版选修教材。“外” 指的是(1)我们计划外选修的模块;(2)其他出版社编写的选修教材。
我们计划完成的选修模块是《传记选读》《唐宋散文选读》《短篇小说欣赏》《唐诗宋词元曲选读》和《语言文字规范与应用》,在其基础上,我们利用一周两个晚读的单位时间和周六的部分课时,适当地从《〈论语〉选读》《中外戏剧欣赏》《现当代散文选读》《现当代诗歌选读》等模块中挑选一些篇目进行教学,同时,从“人教版”“语文版”“江苏版”的选修教材中筛选一些篇目提供给学生,作为课外阅读材料。这样,以“内”为主,辅之以“外”,内外结合,以期拓展学科视野,尽可能适应不同层次学生和同一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
四、直面现实,着眼未来,稳妥行进。
选修课的设置,对深化语文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发展学生的特长与个性,改变过去语文教学琐碎与学生厌学的状态,有着深远的意义。在实施中,我们必须始终坚守这一认识。
但2007届面临的是新理念、新框架、新教材、老高考,我们也必须直面这一现实。选修课实施中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对学生高考有怎样的影响,我们心里无底。因此,我们只能稳妥行进。
此外,目前,选修课的开设,学生根本没有“选”的权利,教师“选”的权利也极为有限,选修课正以一种“百校一统,万人同本”的“必修”形式悄然“回归”。我们有的是选修的系统课程,而缺乏语文教师根据自己的专长而开设的特长性专题课程(如:热点影视欣赏、语文与音乐、古代文学中的爱情描写等)和校本地域性课程。我们采取的依然是行政班级授课的方式,老师、学生、教学内容是相对固定的,很难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和同一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以上几点,有待于在今后的选修课程实施中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①②《关于高中选修课几个问题的探讨》(潘洪建、曹汉斌《课程•教材•教法》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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