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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指导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语文科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落实《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和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关于当前我市高中新课程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深化对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解,并稳步推进我市高中语文课程改革的进程,结合我市高中语文教学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理解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和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的开展
1、坚持素质教育,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教学改革实验
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必须坚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高中语文教学质量。坚持以现代课程观念指导整个高中语文新课程实验工作,把转变语文教学观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于实验的始终。坚持高中语文课标及教材实验为核心,重点围绕更新语文教学观念,优化语文教学过程,转变语文教学方式,改进语文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实验。坚持“科学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县教研室、区县中语会、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继承和发展”的科学观,吸收广州市中学语文近十年来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借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实验过程中得到的经验和启示,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实验的各项工作。
高中语文课程改革是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的过程中,需要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来审视高中语文教育的现象和本质。在把握先进教育理论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如语言学、文艺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新思想、新成果,推动改革实验朝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对高中语文课程教学改革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采用实事求是、尊重教学规律的科学态度,积极面对、认真探索、科学总结,用“多样”、“动态”、“创造”的语文课程观念来指导实践。
2、准确理解高中语文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科学地开展各项教学改革实验
(1)课程性质 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与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课程性质的表述是一致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的特点。在教学实验中,我们需要探索出能较好体现高中语文实用功能的途径和方法,积极研究培养学生独立人格、强调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关怀、对学生思想感情熏陶的课程教育新模式,要重视研究“讲解训练”、“感染熏陶”两种教学方式所体现的教育价值和在具体的教学情景中的基本规律和运用策略。
(2)基本理念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过去的《普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项基本理念:①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②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③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在实践中,我们要结合实验教科书的基本特点,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的过程中,逐步体会和探索出这些理念的价值。在充分分析各种教育背景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前提下,在承传教学传统的过程中,要研究语文教学需要调整哪些教学行为,学习和掌握哪些基本的技能,才能体现高中语文新课程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