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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语文学科试题评价报告
引言:试题评价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语文学科(以下简称为语文中考)的命题应体现“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一级学校择优录取提供依据;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全面提高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对语文教学改革产生积极良好的导向作用。
语文中考试题要依据《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学习目标的要求,要处理好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的关系、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关系。要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着重考查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阅读应以课外文字材料为主,注重学生对文章整体的感知、理解和领悟能力的考查。写作不得设审题障碍,要淡化文体要求,鼓励学生写真情实感。
语文中考试题应符合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相适应,与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要着眼于发掘学生的潜能,理解并尊重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个别差异。
语文中考试题应该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是用刻板、固定的标准答案框死学生的思想,用模棱含混的选择项干扰学生的正常思维。考试中要留给学生观察、思考、想像的空间,要为学生提供思维驰骋的平台,要为学生创设开展创新的氛围。
语文中考的试卷结构应简约、合理。应处理好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试题数量要恰当,要给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要控制好试卷的整体难度,不出偏题、怪题、陈题;更不能出现有知识性错误的试题;试题陈述所使用的语言要简洁、连贯、无歧义。
对2006年常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语文学科试题的评价,即以上述认识和要求为依据。
一、总体评价
常州市2006年语文中考试题,指导思想十分明确,能严格按照《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来命题,努力体现“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体现新课程的理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
从总体上看,在前几年不断探索的基础上,2006年试题已趋于成熟,试题的设计正逐步实现从“知识立意”到“能力立意”,再到“素养立意”的转变。
归纳起来,整卷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试卷结构,简约精炼
试卷结构已大致形成了语文基础知识及其运用(含古诗文积累、名著阅读等)、阅读理解(含现代文和文言文)、作文等三大板块组成的基本格局。下表为2006年语文中考三大板块所占总分比例的统计。
语文基础知识及其运用 %现代文阅读文言文阅读阅 读
合 计
%作文
%题量
(道)总分
(分)
课内材料 %课外材料 %课内材料 %课外材料 %
20028.36.7338.341.722120
从上可看出,第一板块大致控制在总分的20%左右;第二、第三两个板块,大致各占总分的40%左右。这样的比例是比较合理的,既突出了“着重考查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的重点,又兼顾了全面。
试卷的题量已得到有效的控制。2006年语文中考试题的总题数(含作文)为22题,这样就给学生较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有利于学生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