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呼唤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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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呼唤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
苏州市新区一中 钱小琳
目前已在全国许多地方开展的新课程标准改革实验,要求教师在教育观念、教学方式上都要有根本性的转变。其所着意突出的人文精神也好,实践能力也罢,还有探究性学习方式,我想其要旨都在于为师者应该打破传统的教育观念,重塑新型的师生关系。特别是语文教师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语文素养,更要关注学生精神的成长,这就要求我们的语文课“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如何达到这一目标,我认为首先要转变自身的观念。下面谈三个方面的观念转变的问题:
一、 要转变唯本观念
“本”是指课本,即教材,教科书。课本对教学来说显然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课本教师无法上课,学生也失去了听说读写的依据,但也不能唯本是从。过去我们曾强调以“纲”为纲,以本为本,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要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和人文素养,只靠课本是很难达到目标的。叶圣陶有一句话大家都很熟悉:“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凭这个例子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练成阅读和写作的熟练技能。” 这句话给教材在教学中的作用作了恰如其分的说明。从中我们可以理解到仅仅靠课本来培养学生的语文技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不过是个“例子”。只有让学生多阅读、多背书,才能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这是我们的一条传统的语文学习方法和经验,今天仍然值得大力提倡。吕叔湘先生就强调过学语文要大量阅读,“一学期读它80到100万字不为多(当然也包括阅读语文读本)”。所以语文教师不仅要把课本教好,而且要辅导学生读好课外书;不仅要鼓励学生读文学名著,而且要指导他们有选择性的读其他各种读物。教师向学生推荐的书自己先要读,把自己的阅读心得介绍给学生,激发他们阅读的兴趣。
此外教师对教参的遵从也 不能发展为迷信和膜拜,不能一切以教参马首是瞻,丝毫不敢有自己的独立见解。
二、 要转变唯师观念
在传统的教育观念中,教师对学生来说是权威的象征,是真理的化身,我们对师生关系的定位就是:为师者,是 高高在上的布道者;为生者是虚心求教的蒙恩者。因为高高在上,就要有所谓的师道尊严;因为高高在上,就有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训诫。于是我们的老师总爱摆着一副唯我独尊的面孔,以居高临下之势俯视学生,要求学生惟命是从,唯师是听。在这种不平等的氛围中,学生会感到窒息,创新精神和探究意识也被无情的扼杀,何谈语文学科的人文内涵?如今新课标要求我们打破传统师生关系的陈旧模式,走下圣坛,放下架子,重塑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建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的新理念,把师生关系视为合作伙伴的关系,把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权、知情权乃至发表意见的权利归还给学生,让自己转变角色,换位思考,在丰富的学习生活中,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探究,平等对话,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让学生亲历探究过程,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三、 要转变唯法观念
这里说的“法”是指方法,语文教学的方法。教学法是很重要的,确定了教学目标,就要靠选用恰当的、从实际出发的教学方法来实现它;好的教学方法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不选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要实现教学意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
多年以来,语文教师很注意教学方法的学习和研究,有些卓有成效的教学方法被广泛传播,起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但是有一种倾向,就是把教学方法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认为只要改进教学方法,就能提高教学质量。于是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一时间泛滥成灾,有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