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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目标是“敲门砖”而不是“围墙”
南丰职业中专学校 李晓宁
语文教学改革可真是热火朝天,有些本不成问题的基本常识,习惯做法,现在也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了。比如,教师上课要不要预设教学目标就是一个典型。我以为:主张教师不要预设教学目标的,并不是不要教学目标,而是说不要把教学目标当作一种限定,一种束缚。西方美学和解释学中的“读者理论”可作为依据。读者理论认为:文本只是一个多层面、未定性的、未完成的开放结构,其本身并不存在独立自足的意义,它的意义是在阅读过程中生成的。“读者理论”和课堂教学嫁接就有了教学目标不是唯一限定的说法,即教学目标、内容、程序、方法、结果都是在教学现场中,在与课文、学生的对话中生成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我们历来就有“诗无达诂”“见仁见智”等说法,在新课程标准中也可以找到依据:所谓“阅读教学是教师、学生、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维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 ,“阅读的过程,是发现和建构作品意义的过程” ,“要充分关注学生阅读态度的主动性、阅读需求的多样性,阅读心理的独特性,尊重学生个人的见解”,“应注意作品的多义性和模糊性,鼓励学生积极地、富有创造性的构建文本意义”,“教师的点拨是必要的,但不能以自己的分析讲解代替学生的独立阅读”。既然阅读是一种自我体验,是构建意义的过程,那么教师如果把教学目标当作一种课堂的“围墙”就是越俎代庖。下面具体谈谈我的看法:
一、教学有终极目标和次目标。
教学的终极目标是精神成长和精神成人,即培养学生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塑造学生的崇高人格。课堂教学又有次目标,但更要时时记住终极目标,次目标始终为终极目标服务。不但要目中有文,更要目中有人。因此,无论是教师预先设定的课堂教学目标,还是他的学生在课堂上所关注的问题都是属于次目标——具体目标,都是达到“精神成长、精神成人”这个终极目标的过程。对于文本意义的探究理解是阅读的应有意义,是教学的一个具体目标。但这个具体目标的达成,就是为了服务于让学生学会学习,学得主动,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终极目标。
教学具体目标是由师生内在的共同活动来决定的,这是人本主义的课程观的体现,课堂只为学生提供活动的领域,至于结果则是开放的,因为学语文离不开学习者的意会、感受、顿悟。正是这样,我们才说:语文课的具体目标是生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