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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初探
江苏省郑梁梅高级中学 沈杰
【摘要】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应是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应是情感的、艺术的教学。
【关键词】新课程 课堂 教学 自主 合作 探究 情感 艺术
自《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颁布以来,我国的传统语文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语文教学,到底应是一个怎样的模式,众说纷纭,或许,这就是一个开放的命题,不应有统一的模式。本人只能就自己对新课标的一些理解,结合自身教学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摘自《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所以,我认为新课程标准下的课堂应是自主的、合作的、探究的课堂。
什么是最好的教育?每一个学生都尽可能实现自己最大价值。马斯洛曾精辟地指出:“教育如果能帮助个人发挥潜力、自我实现,那就是‘好的’”。(摘自《马斯洛教育观》)
语文课程新标准是一种全新地理念,是对传统教育地一次洗礼,使教师、学生都从书海中“释放”出来,找回了自我,是一种快乐学习。
1、要关注每一个学生。
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不仅在备课、上课、评价时都要全面关注学生。尤其是“待进生”,老师地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能鼓起他(她)学习地勇气。学生自身是富有潜能的个体,老师要找到他们地闪光点,多加鼓励,这种赏识的眼光不仅表达了对学生的尊重、信任,而且还表达了教师的期望。关注学习过程打破了以往教育中的不良循环,是学习良性循怀的开始;关注学习过程,就是要优化学习过程,学习过程得到优化,自然就优化了学习结果,也使学生在您的关注中健康、愉快地成长。
2、要让学生有自主学习的空间。
古语说的好:“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我们给的应是捕鱼的方法。围绕这个问题,学术上开展了谁为主体之争。钱梦龙首先提出“学生为主体”的观点,并认为传统教育的根本弱点,“就在于以教师的认识取代学生的认识活动,或者说,以教师的主体地位排斥学生的主体地位”,这是“教师中心论”,这种观念必然导致教学上的“填鸭式”和“满堂灌”。现代教学论认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不应当被动的接受者而应该成为主动的探索者,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认识和发展,是老师所无法代替的,是主动积极的,所以应成为“教学的主体”。
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必须转变一个观念,就是要充分相信学生的能力,学生自身就是最可利用的课程资源。 教师是一个组织者、引导者、评价者,而不是要什么都在学生之上的传统师者形象。
我校的部分老师也在做这样的探索,他们给学生充分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让学生充当“小老师”,老师充当“大学生”,对要授课的重点,以质疑的方式提出。
尽管,这只是一种尝试,仍存在许多不同的声音,但我认为将教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