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变脸谱新篇

作者:深圳福田实验学校 艾新怀  时间:2007/11/19 17:23:14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580
  写作要求原创,但对原作经典创造性的改写,有时同样可以收到新人耳目之效。转换叙事视角就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改变叙述视角   是指在保持原作故事情节、人物性格、角色主次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叙述的视角。 叙述视角是作家组织安排故事内容的角度。一般分为全知视角、限知视角。用第三人称写作,叙述者往往置身于故事之外,客观、冷静,对事件具有全知的把握。写作自由度很大,可用穿透一切的火眼金睛去观察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内心世界。叙述者仿佛是一个高高在上全知全能的上帝,所以第三人称叙事,被称为全知视角。故事叙述者大多是潜在的作者。《一个文官的死》、《热爱生命》都采用全知视角。中国传统小说也多采用这一视角。而用第一人称,叙述者本身就是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他的叙述受到了他认知的限制,内容只能是他听到的、看到的、了解到的东西,而不能是他人意识中的东西。这就是限知视角。故事叙述者可以是剧中的任一角色。《狂人日记》《祝福》《喀布尔人》采用的都是限知视角。
  改写时,通常是把第三人称叙事改成第一人称叙事或将第一人称叙事改为第三人称叙事。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虚构了一个“淘金者”与荒原对峙的故事。其中无论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还是叙述语言都明显打上作者的烙印。如将作品改为第一人称叙事,将故事的叙述者改成 “淘金者”,则文章的叙述语言,认知对象等都应有变化,应使之符合叙述者的身份教养认知能力。
  如将泰戈尔的《喀布尔人》改用第三人称叙事。就可以打破第一人称叙事必须写自己能感知到的东西的限制,我们可以放飞想象,增补喀布尔人的戏份情节,采用双线交织、对比呈现的方式写两位不同的父亲相似的父爱。
  改变角色主次 有人称这种方式为 “转换角色式”改写。是指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让作品中的角色改变主次位置。2004年云南文学出版社出版的《Q版语文》(作者林长治)以其颠覆经典的内容,掀起了社会和教育界一场如火如荼的争论。其中第二课《一件小事》主体部分是对鲁迅先生的经典小说《一件小事》的改写,在情节结构上并无特别。但其后的十篇“跟帖”很有特色。这十篇“跟帖”分别以曾在主体部分出现过的人或物(拟人化)为叙述者,来对主体部分中的“一件小事”进行再叙述。如主体部分第一人称“我”在叙述的时候提到“司机”和“计价器”,后面就有一篇以“司机”为视角和一篇以“计价器”为视角写的“跟帖”。这些“跟帖”,虽然都是在叙述同样的“一件小事”,但叙述者由不同的角色来充当,故事的主角、视角发生了改变,内容也各有千秋,让人耳目一新。再如,我们可以截取《热爱生命》中的高潮情节“咬断狼的脖子”进行改写,让次要角色“狼”来作主角,并由它来担任故事的讲述者,“淘金者”则淡褪为背景。
  此外,近年来兴起的“故事新编”写法,或者大话经典,赋予老故事以新的元素;或者“时空错位”,让古今中外人物杂处,来一个 “人物拼盘”。诸如此类,花样翻新,姿态百出。也是写作园地里开出的奇葩,同学们完全可以大胆借鉴,给自己的写作引来一泓活水。
  附原创例文:
  一匹狼的最后时刻
  ——《热爱生命》局部改写
  艾新怀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手求疵。”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我一路跛行,跟着这个现在只能在地上爬行的东西。
  我不记得跟了他多久。开始,他还能摇摇晃晃地走几步,现在只能在地上爬了,比一条蠕虫爬得还要慢。
  或者我吃掉他,或者他把我杀死。自打看到这个东西,我脑子里就只有这个念头。
  这样一个衰弱的东西,他就是人类,就是我们狼最讨厌的动物。现在,他就在我的嘴边,只要我有足够的力气,我马上就可以咬断他的喉咙。让他的血像一条小溪一样哗哗地流进我的喉管、我的胃……那是多么甘美的溪流啊!
  对于一匹头狼来说,享受这样甘美的溪流,就是他的生活;倾听尖利的牙齿撕扯肉体的声响就是他的光荣;而被群狼依靠、崇拜就是他的全部尊严。
  可是自从那年冬天我得了一场重病,可恶的狼二号就发动叛乱,打败了我,并把我赶出狼群。从此我就成了独狼,浪荡漂泊,还要躲避狼群的虐杀。
  一匹不可一世的头狼!一匹亡命天涯的独狼!这就是我的宿命。
  我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的末日。或者,病死。这不是一匹头狼的死法。想到这种死法,我就觉得恶心。或者,遇到狼群,被饿疯了的狼们吃掉。一想到自己会成了那帮白眼狼的口中之物,我心里就刀割似的难受。
  幸亏我遇到了这个东西。或者我吃掉他,或者他把我杀死。
  我快要死了。我太虚弱了!哪怕是卷一下舌头都要喘气。可是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现在,这东西看起来也不行了,整个上午,他几乎都没动过。我相信他的生命跟我一样稀薄了。
  他直挺挺地躺着,他大约是死了?我尽量挨近他,努力地张开嘴,舌头顺着他的一只手舔去。大概是太紧张的缘故,我感到窒息,脑子全是金星乱窜。我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晕眩,把全身的力量就集中在牙齿上。是的,我的牙齿终于紧紧地扣在了他的手腕上,我已经嗅到那温暖甜腥的气息……猛然间,那个东西的手苏醒过来,它像猎人的钢套似的牢牢地扣住了我的牙床。混蛋! 我奋力挣扎。那个混蛋却一手扣住我的牙,一手板住了我的头,然后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我的身上。一时间,我只有出的气。我要咬啐他的骨头!我把全部的意念都集中在牙齿上,想要咬下去,咬下去……然而,我感到,这个混蛋抵住了我的咽喉,我难以呼吸,然后,就有东西钝钝地咬锯着我的喉咙……
  我就这样死了!我仿佛看到自己拼着最后一口气在这个混蛋身体下丑陋地扭动;我仿佛看到我的血像一条小溪流进这个混蛋的喉管;我仿佛看到那群白眼狼在啃食我的骨头……可是我是被人杀死的。一个如此虚弱的人啊!
  我嗓子眼里似乎挤出最后的嚎叫。“哞——”! 
  我感觉我的身体就像太阳下的坚冰,不可遏止地融化了。
  再见,我的原野!再见,咬断我的脖子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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