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们,都在为一线教师呼吁这件事

作者:佚名  时间:2017/3/9 11:48:2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415
  两会·齐发声
  一旦教师变身“独立的教育公务员”,不仅工资待遇得到提升、教师职称评定变简单,更重要的是,教师的地位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因此,两会期间,众多两会代表都在呼吁:让教师成为独立公务员!
  而此提议,不仅得到众多一线教师的大力支持,更是令教育界泰斗顾明远站出来发声:“这个问题,我们10多年前就讨论了许多次,今天有两会代表委员再提议,我表示赞同,一定要大力呼吁。”
  众多两会代表呼吁:让教师成为独立公务员!
  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公立中小学教师的属性是专业性和公务性兼而有之,这一问题不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解决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都将得到提升,未来可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
  马敏,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是教育的最大问题之一。我也呼吁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
  朱清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为了鼓励优秀教师服务农村贫困地区,必须把中小学教师逐步变成国家公务员,实行城乡教师轮换制度。
  一线教师
  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的提法也道出了许多教师的心声:
  某网友: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优化晋升机制,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
  一线教师胡光云:期待教育公务员制度早日落地,这样既保障了教师待遇,又增强了教师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了,能吸引更优秀的人投身教育行业。
  网友“陈成海”:“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将推动城乡教师轮岗制的落地,不仅有利于解决乡村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还有利于乡村教师的快速成长。”
  为何要让教师成为公务员?
  工资待遇将得到提升
  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朱清时表示,目前地方各级政府虽然按照人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相关法律文件及精神,结合地方经济实际状况出台相关地方政策保障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但在具体落实上是明显打了折扣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表示,《教师法》执行力度不大,而《公务员法》执行的力度则比较大。
  比如《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现实中虽然有部分地区做到了这一点,但许多地方还没有做到。如果教师纳入公务员系统,教师工资待遇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职评变简单,让教师专心教学
  熊丙奇表示,国外没有职称评定制度,国外教师工资待遇一般与工作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久一般待遇越好。
  我国如果借鉴的话,比如中级职称以下,教师工作三年自动晋升为中级职称,不要让教师为了晋升职称而把时间耗费在许多与真正教学关系不大的杂事上。
  明确教师的责任,避免矛盾
  顾明远认为,教师与一般的公务员不一样,有其特殊性。但是,不论是准公务员还是特殊公务员,我们都可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从而让教师安心从教。
  熊丙奇也表示,当下,政府和社会要求教师承担公务员的责任,但没有享受到公务员的待遇,比如有偿家教就是一个例子。
  目前,包括《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都没有规定教师不能用休息日、节假日去做兼职,教育部门的禁令只是行政规章,缺乏法律依据。
  在美国、日本、韩国,由于实行国家教育公务员制,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界限很分明,要在公立学校任教,就不得去兼职、有偿家教。
  教师成为教育公务员之后,也更能清晰地理清楚教师的权利、待遇和责任。
  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称,当前推进教师流动没有法律依据,凭什么让教师流动,不流动怎么办?教师的权利意识在增长,有一天教师会想:为什么让我流动?
  因此,教育公务员制度能够出台,在法律上明确:这也是教师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一个现象:好学校、好教师、好校长很难流动,农村学校、边远学校很难有优秀教师,这样影响教育均衡化发展。
  在长期关注教师发展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程方平看来,教师流动优质学校很难解决、优秀教师很难派到农村......这些都与现行的制度有关。
  如果我们实行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教师职称晋升像公务员一样,需要有服务边远地区的经历,而且教师拥有与公务员一样的政治身份、国家保障,这会让一批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提升教师政治地位
  如果将教师单列为教育公务员,很大程度上将转变民众“公务员就是官员”的认识倾向,同时潜移默化地改变社会对教育及教师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尊师重道的社会风气。
  吸引优秀人才
  从国家教育结构来看,教育界人士的整体学历和知识储备程度是最高的,教师准入的门槛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也高很多。但目前很多地方教师主动放弃教师工作转而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大军,这是整个社会值得深思的问题。将教师列为公务员利于形成全国向学的求知风气和对人才的吸引。
  “让教师成为公务员”,如何才能实现?
  不能把全部教师纳入一般公务员体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张炜指出,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不能被误解为“将全部教师纳入一般的公务员体系”,而是有其特定内涵。
  首先,“独立”是前提。
  我国《教师法》明确提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没有明确教师的公务员身份。
  其次,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师地位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教师工作属于国家公共服务领域。
  所以,教师这一职业兼具“专业性”与“公务性”,故应称之为教育公务员,从而与一般的公务员相区分。
  “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案是:将其以‘独立的’人事管理‘新建机制’而非照旧‘整体纳入’一般的公务员体系。在肯定公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公共服务属性的基础上,让他们成为‘独立的’‘教育的’公务员,这是一种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助推力。”
  教师要做学者型教师
  “公务员是官员结构中的一员,其掌有和行使的是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步伐一致,追求效率,这种权力行使的性质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以服从上级领导,坚决执行命令,不能自行其是。因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可能使教师成为官员阶层一分子,丧失其应有的独立和创新的品质。”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涛曾这样分析。
  也有老师指出,时代的发展要求教师不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新课程改革提倡学者型教师,教师要有一定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要有创造性和反思性。
  而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后,“陈寅恪所提出的‘独立之精神,创新之思想’正是知识分子、学者、研究者的精髓所在,但教师纳入公务员后,是否会丧失学者和研究者的精髓呢?确实值得我们思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学者型教师、研究型教师也只是空谈。”有老师这样说道。
  将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也有弊端
  有专家及学者提出:就如同硬币的两面,任何一项改革的举措都有其利有其弊。
  教师可能“人心不稳”
  “当前,由于工资待遇等问题,教师队伍的流动性很大。在较偏远的地区,教师千方百计往发达地区调动,不能调动的部分教师跳槽或辞职,使教师流失现象严重。而在较发达地区,许多优秀青年教师也一心想跳入政府部门。”
  有老师这样说道,“如果教师也是公务员,无疑,教师进入政府部门更加容易。教师得不到尊重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简单地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不但不能保证教师待遇等问题得到完善解决,反而增加了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因素。”
  对民办教育发展有害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职务聘任、教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教师一起纳入公务员队伍显然是行不通的。”
  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刘璞在论文中指出,“如果采用将公立学校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的提议,或把公立义务教育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把民办教师排斥在外,不但是违法的,对民办教师的权益保护、对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都是非常有害的。”
  对政府机构改革不利
  “在公务员队伍急剧膨胀的今天,将教师全部收编是不现实的。在近年来国家精简机构、政府雇员等一系列改革中,其宗旨就是要改革传统政府机构庞杂、冗员过多的弊病,提高政府运作绩效,建立‘大社会、小政府’模式。”也有学者从政府改革的角度指出教师公务员化的不合理性。
  易引发哪些问题?
  1、教师的管理无法可依,身份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一些学校在聘任教师过程中各行其是,对教师的管理实行“一校一规”。某些学校随意处分和解聘教师。
  2、个别地区教师的工资和福利无法得到保障。
  3、教师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导致了人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教师法律关系的不明确。
  例如,国家聘任教师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教师在学校工作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教学关系是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
  教师的公务员身份一旦在法律上认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与学生形成的关系将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教师的过错行为导致学生受到的损害赔偿,将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保护学生权利,减轻公立学校负担。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