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如雪》:从冯至到王小波
作者:佚名 时间:2007/4/11 14:10:04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917
是从周杰伦这里又想起中国的历史的,周杰伦写了一首很典雅的歌曲《发如雪》: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是谁打翻前世柜?惹尘埃是非……,这首歌略带感伤,曲风古典,词意幽远,仿佛把我们带到了远古,一个我们不曾生活过的年代。你发如雪,纷飞了眼泪,我等待苍老了谁?红尘醉微醺的岁月,我用无悔刻永世爱你的碑……
伴着《发如雪》悠悠的古意,使我联想起了春秋战国时楚国贵族伍子胥,我的记忆中,一直有一部历史小说萦绕在心,看这部小说时还很小,已记不得小说名称了,也忘了作者是谁,只记得这部小说描写的就是伍子胥,带着国仇家恨,亡命天涯,夜奔至吴楚交界的昭关,看到满城张贴的悬赏捉拿自己的画像,而不知如何出关,急的一夜之间黑发变成了白发。
我试着通过搜索来查找我的记忆,是否在这世上还有踪迹可循,一部小说能够让人持久不忘,不会是没有原因的,它一定有它的独特之处。当我在google中键入伍子胥时,出来了几千条和伍子胥有关的信息,在几千条信息中来来回回的寻找,伍子胥生平的介绍等等的应有尽有,但都不是我要寻找的东西,当我翻到时代书城的伍子胥时,我打开了冯至的世界,仅仅看了两行,我知道,我小时候的记忆翻上来了,冯至正是我心头日夜萦绕的往事。
冯至的《伍子胥——从城父到吴市》,俨如一部中国版的《哈姆雷特》,只是为了复仇而存在。但在感受一个人一腔仇恨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祖国、故乡、优美的故园情景,这些田园景色穿插在仇恨中,使仇恨之火在往外喷发时,恶毒的成份得到了抑制,从而似乎减轻了做为人仇视人的罪孽。王小波说,真正的小说应具有诗歌的气质,冯至做到了,他抛弃了中国史学中的古板生硬的叙述风格,而注重了刻划人的心灵。一个人,在面对仇恨时,疯狂的内心挣扎,丢失家园,失去亲人的巨大创痛,像种子一样埋在人的心里,等待着清算的日子。
小说最打动我的地方,正是人性化的细节褪去了中国历史章回中重史实少情节的格调。当伍氏兄弟看穿楚王为抓获他们而设下的阴谋,在灯下,他们为自己今后各自的命运做了自己的选择。子胥的决定: 祖先的坟墓,他不想再见,父亲的面貌,他不想再见。他要走出去,远远地走去,为了将来有回来的那一天;而且走得越远,才能回来得越快。至于忠厚的伍尚,三年没有见到父亲的面,日夜都在为父亲担心;不去郢城,父亲必死,去郢城,父亲也死。若能一见父亲死前的面,虽死亦何辞呢?“父亲召我,我不能不去;看一看死前的父亲,我不能不去;从此你的道路那样辽远,责任那样重大,我为了引长你的道路,加重你的责任,我也不能不去。我的面前是一个死,但是穿过这个死以后,我也有一个辽远的路程,重大的责任。
伍子胥背着这样的血海深仇来到郑国,陈国寻找庇护,均遭到冷遇,无奈之下转投至吴国,夜奔到昭关时,看到满城张贴的捉拿自己的画像,不敢过关,在月夜下徘徊在关外的树林里,远处有一些守关的士兵,在追悼一个死去的士兵,唱着沉重、凄凉的招魂的曲子,伍子胥身受感染,想起楚国人民对自己的热爱,父兄的双双而亡,自己东躲西藏,惶惶如丧家犬的命运,不仅悲从中来,难以平复,第二天,当光明来到,在树林的溪水中他照到自已惨淡的面容时,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满头乌发已尽悉雪白,年轻的生命已不复存在。
冯至的《伍子胥——从城父到吴市》只交待了他从楚国流亡到吴国就结束了,未交待他以后的命运,其实伍子胥的最后命运人尽皆知,到了吴国以后,他帮助公子光杀了吴王僚,取得了王位,受到重用后,带领军队向楚国进军,那时陷害他全家的楚平王已死,伍子胥刨了楚平王的坟,把楚平王的尸体从坟墓拖出鞭尸数日,上演了一出复仇雪恨的悲情大剧,只是鞭尸的效果让人看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残忍的一面。但是,正是看了冯至对伍子胥的内心刻画,才使人对伍子胥的手段抱有那么一丝丝的同情,以暴制暴,固然不对,但是怎么解决仇恨?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而非伍子胥的个人问题。
由这里才认识了冯至,说实话,对他相当的不了解,这要怪这个可怕的文坛,明明有真正的文学家存在,却硬要说我们的文坛是个沙漠之地,忽略掉所有的闪光思想,而致力于精心打造成千上万的碌碌之辈,这正是这个国家的强项,
做为一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冯至拥有著多的头衔,诗人、教育家、德语文学专家、翻译家,而最令其发光的应该还是他的诗歌。在他的生前,出版了《昨日之歌》、《十四行诗》、《冯至诗集》等,其诗歌才华来自于他对于中国古代诗歌意境的领悟,和西方诗歌潮流、特别是西方十四行诗歌对其心灵产生的影响,鲁迅先生将其誉为“中国当代最抒情的诗人”。
但是我们这个时代,宁愿记忆周杰伦、潘玮珀,都不愿意记忆一个名叫冯至的人。从google中搜到的有关于冯至先生的事件不外乎于他去世后季羡林先生,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对他的追忆,而做为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仅仅靠几个人的有限记忆想要去永生记住一个人,这可真是痴心妄想。可我们这个民族从来都没有尽心尽力去为那些真正为民族文化做过贡献的人做一些推广工作,用一种纪念的方式把这些出色的国家人才导向大众,让我们知道,哪怕是仅仅靠着《伍子胥,从城父到吴市》一部短短的历史章回小说,也能让我们在我们的文学上感到某种骄傲,那种骄傲就是我们本土文化对人性、诗情、故乡土地的挖掘,已经令我们在思想上变的极其高大,接近于不朽了。
红线女VS虬髯客
读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之一《青铜时代》时,似乎和王小波有了一个同样的遭遇,这个遭遇就是来自于对过去的事物的遗忘,或者说是这一路传承下来的几个世纪的东西,竟然无处找寻它们的踪迹,而这个东西不是别的,就是历史,就如他引用莫迪阿诺的那句话:“我的过去一片朦胧……”。不是我们未出生,即将投胎人间时,喝了孟婆汤,而是这是一个无法解脱的宿命,我们回过头去时,一切已然离我们远去,也许是为了安慰自己,也许是为了治愈自己的失忆症,王小波用自己的才华做了一种仿制,用自己的语言还原了部分历史,于是,让我们看到了红线女、红拂、无双,这样的在民间中被广泛流传的人物,改头换面和我们的现代生活扯到了一起。
甚少读历史的缘故,对于历史上的红线女、红拂夜奔、寻找无双的故事都知之不多,充其量就知道一个虬髯客,身世迷人,武功超强,赤髯如虬的风尘大侠,侠肝义胆,手拿宝剑,威风凛凛,怒目圆睁,显露着王者的霸气。但看过王小波的翻版,隐约中也似乎觉得,真的历史不会像王小波的小说所再现的那样,王小波用自己锋利的思想语言颠覆了历史。而颠覆的动静就在于,对于这些古代人士的形象、思想、行为做了极其强烈的扭曲。至于王小波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还原历史,我在他的一段话中找到了线索:上古单调的色彩使我入迷,然而循这条道路,也就没什么东西可写,在我的调色板上,总要加入一些近代人情的灰色。
晚唐时,湘西节度使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他挑着一担柴,从红土丘陵中走来,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以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他就把红线女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
触摸中国古代的历史,总是让人感觉太死板,你可以读到杀戳的场面,勾心斗角的宫廷之争,却很少看到寂寞也会成为一个古代人士心中无法消除的隐痛,历史总是注重大气磅礴的色调,铁马金戈,千军呐喊,从未在历史中解读出小人物的寂寞之情,我想这就是近代人情的灰色吧,我们生活在一个特别繁华的时代,却不由自主的感到寂寞。
读王小波《青铜时代》中的红线女,大概读到薛嵩抢红线女,把她抱在怀中,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时,我的眼神还算联贯,而往下读时,我的眼神就跟着跳跃游离起来,无法专注。野史中记载红线女是一个女侠,一位身着墨绿色夜行衣的姑娘悄然来到魏州城,只身闯入壁垒森严的节度使府中,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老谋深算的节度使田承嗣床头,盗走了一个盛着节度使金印的宝盒,从而巧妙地制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战争。
而在王小波的构思中,我却看不出她是谁?在她的周围除了这个抢了她的薛嵩和薛嵩的性器官,不是老娼妇,就是老妓女、小妓女,而且在书中的某一页,她居然和那个小妓女彼此抚摸,暗生出一丝丝女同性恋的情愫,让我有些纳闷,产生一些联想,想起王小波的夫人李银河和她研究的方向,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把李银河同志研究同性恋问题的时间至少提早千年以上,我还发现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就如王小波自己发现“费尔巴哈定理”。由于这个同性恋一再干扰我的视线,以至于我看了好几遍《万寿寺》,我都没看出来,红线女在《万寿寺》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是薛嵩的妻子?是首领?是变态的女人?是小妓女的同性伴侣?是阴谋家?从来就没有这么糊涂的事,读了好几遍,我居然没读懂一个人,哪回读书读成了这样?颠覆,最大胆的颠覆。
读到《红拂夜奔》中的虬髯客时,我发现我已是不忍目睹了,我不能完全责怪王小波把虬髯客描写成这样,他毕竟不是金庸金大侠,也不是梁羽生梁大侠,对武侠的那些套路不熟,缺乏塑造一代大侠的手段,毁了虬髯客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他的笔下,他依旧是一个手拿宝剑的伟大剑客,开始练剑的时候,以古树、巨石为靶,后来功夫慢慢提升,改为刺击暗夜里的流萤、花间的蝴蝶,水面上的蜉蝣,再后来,开始刺明月,劈清风,武功一流,他没有像郭靖一样,去参加华山论剑这样的英雄大会,扬名立万儿,到了一定的境界,他失去了追求的目标后,不得不跑去洛阳城把打草鞋当作另一个目标,据说打出的草鞋质量第一。
在杨素府上当门客时,虬髯客结识红拂,将红拂视做红颜知已,他成为了红拂的剑术老师,立誓将世界上最伟大的剑术教给红拂,为了教红拂用剑砍下苍蝇的脑袋,他每天跑去外面臭哄哄的公共厕所抓苍蝇,抓来以后,把剑磨的锋利无比,能够一剑就砍下苍蝇的脖子。无奈红拂是个不知长进的女孩儿,每天除了漂亮,就没想干别的,顶多就是把苍蝇砍成两段,就跑外面玩去了,留下他的老师,史上最伟大的剑客独自收拾残局。明明是他自己从臭哄哄的茅厕把苍蝇抓来,取人家的性命的,可是看着那身首异处的苍蝇,他居然把每只斩落的苍蝇都拣起来,放进一个盒子里,把头和身子拼好,埋葬后,还要在地上插上一个写有“苍蝇之冢“的竹签,告诉红拂尊重对手是剑客应有的道德,看到这我笑死了,王小波的虬髯客真的有点惨不忍睹,大侠的对手居然是苍蝇,明明杀了苍蝇,还要为死去的苍蝇立碑,就差磕头认罪了,难道一个能称王的剑客,这就是他的王者之路?这是怎样的一种颠倒乾坤?尤如小波爱看的卡夫卡的《变形记》: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除了王小波,我知道没有人敢于这样玩弄古代的形象,黑色幽默之于王小波,就像他的本色,嘲笑一切可嘲笑事物,于是我看见我笑了,笑出眼泪。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一转眼,王小波已经离开我们十周年了,不知道长眠于地下的小波一向可好?是否还有未讲述完的故事想要向我们诉说?对于我们这些碌碌活于人世的庸才来说,也许比你更适合呆在那黑漆漆的地方,可是天意弄人,留千万个庸才比让一个智者离开更能让造物主感到兴奋,一想到王小波离开十年,上帝为此大笑了十年,我的头发都愁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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