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诵”=“朗诵”——诵读教学的误区
(甘肃省张掖市第二中学 734000)
在传统语文教学中,朗诵的确是重要的教学手段,老师要求学生朗诵的同时事实上已经检验了学生对文章内在精华的理解程度。素质教育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这一古人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语文教师所认同和采用。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老师却机械地把朗诵理解成了背诵。把背诵得熟练不熟练,默写得准确不准确作为衡量诵读教学成效的重要尺度,这是对诵读教学的误解。其实,朗诵和背诵不仅有形式上的不同,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教育思想:
1.背诵偏重记忆能力的考查,而朗诵偏重感悟能力的考查。背诵是指能把一篇文章的内容记下来,记忆的数量和质量成为教师关注的焦点。朗诵是要通过大量的阅读,让学生感悟文章的妙处,感悟的深度和广度成为教师关注的焦点,比方说,文章的内在音节、韵律,文章的起承转合,文章所体现出来的那种气势、韵味等,都可以让学生在反复的朗诵中慢慢感悟。文章的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美也只有在反复的读中才会逐渐体味出来。
2.背诵偏重对教学结果的考查,而朗诵偏重对教学过程的考查。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背诵的要求往往是“某日之前背会第几段至第几段,我将要检查默写”云云,言下只意,只要你的默写与原文一字不差就算过关,至于是否学有体会,他是不会管的。这可能就是我们从小学到中学组织学生背了那么多文章,而学生的语文水平仍然不尽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样做,其实加重了学生负担而效果甚微。我们提倡的朗诵教学模式是教师未讲之前,先让学生自读数遍。待学生读熟之后,教师简要解疑释惑,然后让学生继续朗读,直至琅琅上口。其间可以让学生做一些感悟笔记。读的过程就是感悟的过程,就是提高的过程。
3.背诵仍未走出应试教育的阴影,朗诵则在高扬人文精神的旗帜。应试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考什么,教什么,教为考服务。我们的相当一部分语文老师在处理背诵篇目时也一样。只背考试题经常光顾的“部分”,将一篇篇美文肢解得面目全非,学生“只见数木,不见森林”。更有甚者,一些语文教师把背诵篇目放到考前集中突击,学生在短时间内“囫囵吞枣”以应付考试,考后便忘到“爪哇国”里去了。而朗诵注重在读中感悟人生,在读中与古人交流思想,在读中体味文章的不可言状之美。语文特有的人文精神似涓涓细流,不自觉地淌入每个学生的心田,这不正是语文教学的终极追求吗?
当然,我们不是要把背诵和朗诵截然分开。传统朗诵教学并不排斥背诵。背的东西多,语言积累丰富,这对写作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背诵是在朗诵基础之上进行的,是朗诵的“副产品”,是“熟读”而“成诵”的。更何况,我们的诵读教学是针对十三岁以后的中学生的,不可能再采用古代的“蒙学”教学法。我们的诵读教学一定是以“读”为先锋,以“悟”为目的的。最终使学生读能声情并茂、披文识理,说能妙语联珠、出口成章,写能笔下生花、目出机杼。这才是诵读教学的真谛。
作者简介:贺登川(1974.06—),张掖市第二中学教师,从事语文教学及教学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在读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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