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8800字。
白居易及《长恨歌》
鲁宁联合高中 馨蓓
总论
白居易最大的贡献和影响是在于继承从《诗经》到杜甫现实主义传统掀起一个现实主义诗歌运动,即新乐府运动。他的现实主义诗论和创作对这一运动起着指导和示范的作用。
新乐府运动的精神,自晚唐皮日休等经宋代王禹、梅尧臣、张耒、陆游诸人以至晚清黄遵宪,一直有所继承。
白居易的另一个影响是形成一个“浅切”诗派,亦即通俗诗派。由于语言的平易近人,他的诗流传于当时社会的各阶层乃至国外。
当然,白居易的影响也有消极的一面。这主要来自闲适诗。一些自命“达道之人”甚至专门抄录这类诗,名为《养恬集》或《助道词语》。但毕竟是次要的。
作家传记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自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原籍山西太原,后迁至今陕西渭南。他生于一个中小官僚家庭,高祖、曾祖、祖父都曾经为官,父亲为朝奉大夫、襄州别驾、大理少卿。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授县尉。元和二年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的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后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因畏惧朝廷中的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任杭州、苏州刺史。文宗大和四年,定居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
白居易是杜甫之后又一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也是唐代诗人中作品最多的一个。出身于书香门第的白居易,自幼聪明过人,五六岁便学写诗,9岁便通声韵。青少年时代的白居易,读书特别刻苦。后来忆及当时读书的情况,说:“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生疮,手肘成胝。”11岁起,因战乱曾经有过五、六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这种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触了社会底层的生活状态。16岁那年,拿了自己写的诗到京城长安去拜见大诗人顾况。顾况看到“白居易”的署名时,就开玩笑地说:“长安米贵,居大不易。”打开诗稿,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大为吃惊,连忙改口说:“你能写出这样好的诗,在长安住下来就容易了。”
白居易曾将自己的诗分为四类:讽喻诗、闲适诗、感伤诗和杂律。他本人最重视的是讽喻诗。他的讽喻诗主要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类诗广泛地反映了人民的苦难。这里既有同情农民的作品,如《杜陵叟》;也有哀叹妇女悲惨命运作品,如《上阳白发人》、《后宫词》等;另一类诗深刻地揭露了统治者的罪恶,如《卖炭翁》、《红绒毯》等。
白居易的诗流传甚广,在《与元九书》中,白居易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元稹也说白居易之诗,“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马走之口无不道”。
注释补充
(1) “新乐府”运动
贞元、元和年间,唐代社会面临着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外族入侵等内外矛盾,一些对社会抱有责任心的诗人不得不正视现实,试图发挥文学的社会功用,在当时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现实主义文学运动,这就是诗歌中的“新乐府运动”,在散文界,也发生了一场以复古为旗帜的“古文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