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高难度的艺术:教育的矛盾性与斗争性

作者:浙江慈溪市育才中学 刘诗先  时间:2007/5/19 22:09:51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732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之中;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之一,是绝对的,有矛盾必然有斗争。
  教育是矛盾的统一体,教育内部也存在斗争性,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教育的矛盾,从形式上来看,是教与学的矛盾,是导与从的矛盾,是授予与接受的矛盾,是诲训与服从的矛盾;从内容上来看,是智慧对蒙昧的较量,是进步跟落后的对抗,是积极与消极的角逐,是文明和野蛮争斗,是美与丑、高尚与卑鄙、光明与阴晦、精敏与拙劣等等的对立和斗争。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智慧战胜蒙昧,进步战胜落后,积极战胜消极,文明战胜野蛮。
  教育的矛盾就存在于教与学的双方,直接表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但千万不可狭隘地理解为师生之间情绪或言行的对立与冲突。只有当教育内部和各种矛盾不能很好地解决,并且高度地激化时,才转化、上升为教师和学生的对立冲突。教师和学生的对立冲突,只是教育矛盾激化时的一种表象,但也是无可否认和难以根绝的事实。
  要解决教育内部的矛盾,达到教育的目的,正确而妥善处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是关键。既要保证教师的教与导的正常实施和基本效果,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与人格尊严。偏颇于任何一方,都可能导致教育的失败。
  教育需要服从。教师的讲解学生要认真地听懂,教师布置的作业学生要去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师的教诲学生要听从并付诸行动和实践,教师的批评学生要接受并去改正。只要当矛盾的一方让位于另一方,教育的矛盾就自然得到了解决,教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教育其实也需要一定的强制性。封建社会时期,在旧的教育体制下,教育矛盾正是通过教师的绝对的权威和严厉手段来解决,学生必须绝对地服从教师,所以有些问题的解决就显得迅速、干脆、简单而富有实效,老师也就少受很多气。例如过去在私塾里,哪个小子调皮捣蛋,或者对课练习做不完,或者该背的东西没有背出来,就要自己削好竹鞭,脱了裤子,趴在凳头上,请先生狠命地抽屁股,家长对先生感激涕零。效果怎样?严师之下,自有高徒!正所谓:“没有皮肉之苦,怎能脱胎换骨?”根据教育的矛盾性和斗争性来看,自然是有道理的。这实际上是矛盾的双方处于不均衡状态时,矛盾的一方经过斗争战胜了另一方,因而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但是我们现在不赞成用“皮肉之苦”去换取学生的“脱胎换骨”。为什么?时代不同了!过去有“天地君亲师”的礼教,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家训,有儒家的家法撑腰,教师拥有绝对的尊严和威力,可以以严厉的手段,鞭笞剜割学生思想行为中的懒惰、顽固、道德败坏等劣根性。如今封建时代过去了,儒家家法早已成了文物,再也不能发挥用场了。社会在发展,文明在进步,人的思想也在不断地解放,虽然我们有时候也不得不承认“教育不是万能的”,感叹言语教育的苍白无力,但绝不可以体罚学生,压制学生。如果还用封建时代的那老一套作为教育的手段,势必带来学校、家庭、社会之间更多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可能发生悲剧。
  在当今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环境中,教育的手段更多的是注重疏导。现代教育提倡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维护学生的人格与尊严;不能辱骂学生,更禁止体罚学生,一切教育行为都要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好事,是非常必要的,是社会和文明进步的表现,我们应该欢迎和拥护。但它同时又增加了教育的难度,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这也是挑战,我们要冷静地面对,唯其如此,教育才成为一门高难度的艺术。
  从某个角度来看,承认教育的矛盾性和斗争性,有其合理的积极的一面,对研究教育规律和制定教育方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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