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写作的几个要点
作者:何宁 时间:2008/6/25 13:49:26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5230
毛志成在《中学生文学素质浅论》一文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有的教师、家长逼学生‘观察’(为的是作文),有时甚至让学生搬个小凳子坐在街上,四下里瞪着眼睛去看这样那样的行人,以为这样就会‘有的可写’。实话说来,这是胡闹,连起码的‘文学式观察’也一窍不通,是写作的绝对外行。”中学生朋友,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如果有,那可太惨了。
应该说,为了写好作文,而学会观察生活,并从生活中汲取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这本不为错,错就错在那观察的方式选择的不对。要是搬个小凳子一坐、四下里瞪着眼睛一看,作文的问题就解决了,我想天底下最火暴的职业一定是作家,你们想啊,只要一个小凳子、一双眼睛就可以使才思不断,这投入有多少,再加上作家的职业也是神圣的,挣的钱也不少(听说张抗抗一部《情爱画廊》光版权收入就有60万元),让谁选择职业不首选这投入少、轻省可收入又高的职业呢?
照这么说,该怎么做才算观察正确呢?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观察生活的方法的确不像军训中练站姿、坐姿、队列那样有着明确的标准,有的人强调应该做生活的有心人,用心去体验、用心去认识人和事,并且口袋里总要装个本子,一旦有所获,就立即拿起笔来记在本子上,就是鲁迅先生也是用“对于任何事物,必要观察准确、透彻,才好下笔”(《第二次全国木刻联合流动展览会上的谈话》,《鲁迅全集•补遗续集》,第459页)来告诫我们观察之于作文的重要,至于观察的具体方法,还是要当事者去实践、摸索。
写到这里,我也开始对自己不满起来,你莫不是来卖大力丸的?为避免尴尬,我换个角度来谈一谈鄙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有一个词叫“视而不见”,用它来指称不会观察的人再恰当不过。你们说,事情明明摆在那儿,可有人看了,就是没有“看见”,这不是“视而不见”是什么?有这种习惯的同学一写作文就容易犯“想当然”“千篇一律”的毛病,他写正面人物就是“浓眉大眼、高鼻梁宽肩膀、两眼炯炯放光”,写反面人物则是“吊眉毛三角眼、脸上贴着一块狗皮膏药、一脸的贼眉鼠相”,一写太阳就是“火红”,一写月亮则是“银盘”,一句话,他想什么样就写什么样,根本不顾及生活的本相是什么,这样的作文能可爱吗?应该说,有如此思维习惯的同学,就是典型的“看了”,却没有“看见”。
那么,到底“看”和“看见”的根本区别在哪里?为了便于同学理解,我们还是来举例说明。
河塘边
小河绿盈盈的。一队白鳞儿游过来,快触岸了,忽又摆动鱼尾,掉头远远的游去了。一片枯叶飘下来,激起一层层微微的水晕儿,转而又消失了。
这是一段写景的文字,习作者李鹏坐在一条小河边,静静地“看”而“见”到了别人未见的情景,并把它描写出来,从而使我们这些未能亲临现场的读者也好象被他用笔拽到了河边。
有同学会问,这段文字成功的奥秘何在?依我看根由是习作者对景物的观察达到了“看见”的第一个层级:状形具体、准确。同学们想想看,面对大千世界,我们用什么来感知它的存在呢?对,是我们的味觉、嗅觉、触觉、听觉和视觉,味觉要我们知甜酸苦辣咸,嗅觉要我们知香臭,触觉要我们知软硬冷暖清爽滑腻,听觉要我们知寂静喧闹嘈杂和谐,视觉要我们知色彩斑斓人生百态,而这五觉之中,视觉和听觉又是我们主要的认知手段,事物的形状、色彩、运动、声音等等,主要是凭着它俩获知的,所以说,当我们观察完一个事物后,动笔时这个事物的形状、色彩、运动状态和声音能够具体而准确地呈现在写作者的脑海中,我们说这个观察者就算是“看见”了该事物。比如“河塘边”,它的具体在于“小”“绿”“白”“游”“摆动鱼尾”“掉头”“枯叶”“飘”“激起”“水晕儿”“消失”,它的准确在于“盈盈”“过来”“快触岸了”“忽又”“远远”“去了”“一片”“下来”“一层层”“微微”“转而”“又”,我们透过这些文字,除了能在眼前再现出河塘边的那些景致外,还分明地感知到了河塘边那沁人心脾的静谧和空寂。
请再看一段文字。
狂风
“轰隆隆……”沉闷的雷声从屋顶滚过,狂风似乎把整个世界都扭曲了,窗外的柳枝像疯女人的头发在风中乱舞,给她伴奏的是哗啦啦的玻璃破碎声和树枝的折断声。
这段文字与“河塘边”明显不同,习作者聂静怡在观察景物时除了具体、准确外,还融入了自己的主观感觉,从而到达了“看见”的第二个层级:感觉化的观察。所谓“观察的感觉化”就是说观察者在感知事物时有了强烈的主观感受,有了对此事物的独特认识,然后在表述时自然地把感受融入到描写之中,这样的观察就达到了较高的审美境地。比如“狂风”,在习作者的视知觉中,狂风肆虐,“似乎把整个世界都扭曲了”,这个“扭曲”就是她自己在那一时刻独特的主观感受,它极具个性化,所以我们读后,除了有生动逼真之感觉,还有耳目一新,而这多少已有了艺术魅力。
可以说,生活中“看”和“看见”只有一步之遥,中学生朋友只要用心去“看”,你保准能“看见”。
二、用感觉去描写
要写好记叙文,还应该弄明白两个问题:一是记叙和描写的关系,一是怎样去描写。
有人在论及记叙和描写的关系时,曾用“记叙是线的艺术,而描写则是点的艺术”来形象说明,这个比方用得好。大家知道,线,几何学上指一个点任意移动所构成的图形,有长,没有宽和厚,而记叙是时间性的,它注重对事情过程的把握,注重在这个过程中连续的因果关系的交代,你们看,如果把记叙的开始看成是线的起点,而把记叙的终结看成是线的结点,那事情的过程岂不就是两点间的线段?所以说,记叙的本质属性就是对一个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完整再现。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国王死了,不久,王后因伤心过度也死了。可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一个事情的了解总希望是具体生动的,简单的叙述无法满足人们深入把握事情的愿望,这时,点的艺术——描写就登场了。描写恰如任意移动的点,有了它就可以使原本不清晰的叙述变得形象、生动,这就像线有了点,就从只有长的二维平面而一跃成为有了宽和厚的三维立体。由于描写与叙述有如此紧密的关系,所以有人甚至把描写视为叙述的一个方面,是一种最吸引人的叙述。
弄明白了第一个问题,我们来解决第二个问题。
《写作学原理新论》的作者徐江先生这样给描写下定义:描写是将事物特定场合短暂的存在用文字感性地呈现出来的表达行为。我们以为这样的解释更接近描写的本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从中明显地觉察到了该怎样去描写的方法:描写要跟着感觉走。
那么,还是让我们先来剖解一下这则定义吧。
在作者看来,描写是一种表达行为,换句话说,描写同唱歌、跳舞、做饭、洗衣一样,是一种行为动作,所不同的,这种行为在表达时它借助的是语言这一特殊的工具,而不是什么嗓音、形体、锅碗瓢盆。这种表达行为在具体实施中有两个限定,一个限定是:描写的对象一定是事物特定场合短暂的存在,另一个限定是:在呈现这种存在时所使用的语言必须富有感觉化。读到这儿,大家可能觉得有点深奥,那我们就举个例子来形象地说明一下吧。
旧友重逢
他阴着脸走在大街上,低着头躲避着并不刺眼的阳光,恶狠狠地一脚踢飞地上的石子。突然,他的书包被人一把抓住,无名烈火终于找到了突破口,他狂暴地猛甩书包,转过身一拳向那人挥去:“找死!……”但当他看清了对方,拳头便定格在空中,旋即又挥了出去,力量大减地砸在对方肩上:“是你!”
这是课堂习作片段,作者范津。我们认为这个片段就较好地反映出了“描写”这则定义的限定和要求。
首先,“旧友重逢”选择的是自己心情不悦地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大街上时遇到老朋友这一特定场合,特定性体现在“心情不悦”和“大街上”。其次,我们从作者富有感觉化的语言描写中可以明显地体验到他那细致而丰富的情感变化,我们和作者有了共鸣。你瞧,“阴着脸走”“低着头躲避着”“恶狠狠地一脚踢飞”这几句,明白地告知了我们,他不知道受了什么委屈,心里憋了一肚子火,想撒无处撒,只有拿石子出气,我们读的时候,也就从他这些感性化的语言描写中获得了生动、形象的体验。所以我们说,看一篇作品是否生动,就是看它是否给读者提供了具体的可以体验的感觉,而我们说一篇作品描写的不生动,其实就是它让读者可体验的感觉太少,它的所谓描写太板。
好,再接下来,我们就具体地讲一讲“怎样用感觉去描写”。
在具体记叙中,大家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该选择哪些内容作为描写的对象。这确实是个问题,因为描写毕竟不是记叙,无论你描写得再多再好,你的描写还是在为记叙服务,它永远是记叙的附庸。请大家想想看,如果我们把描写等同于记叙,就是说把叙述事件时的每一个内容都作为描写的对象,叙述中处处是描写,那还要叙述干什么?所以说,要描写时首先要确定描写点。其实确定描写点的原则很简单,跟着感觉走:你觉得事件中哪些内容最令你激动,你就描写哪些内容。
至于说到该如何把描写的内容用富有感觉化的语言表达出来,这里告诉你一个小窍门:用词语组合产生感觉化。你像形容词和名词组合可以给人以鲜明的感受。比如,张爱玲有个著名的比喻:“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句描写触目惊心,究其根源就是因为“华美的袍”(形+名)与“爬满了虱子”两者的鲜活对比!而名词和名词的组合更令我们感觉凸现。你像“丝绸般的日光”(名+名),面对它,我们脑海中不仅能闪现出日光的耀眼,还能清晰地体验到日光中如丝绸一般光清柔顺的质感,这样的描写多么令人兴奋。其实我们的汉语中有很多这样的词语,如“火舌”“玉露”“铁汉子”,它们的存在就很形象地说明了我们祖先们的感觉是多么地发达。当然,描写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还是修饰成分和动词的组合,像“旧友重逢”中的“狂暴地猛甩”“一拳向那人挥去”“力量大减地砸”,都是这种组合的典范,所以我建议,中学生朋友初练描写时,不妨先过这一招儿。
三、让记叙的语言富有色彩
人们经常说“言为心声”,这话的意思是“你说的话就直接代表你心里的想法”,把它用在我们的记叙文写作当中,可以这样理解:你有什麽样的性格、思想,你就会有什麽样的语言特征,你的行文风格,实际上是你思想性格的直接外化。
我们清楚了这一点,就应该在记叙文的写作训练中努力展示出我们每一个中学生朋友的性格色彩,把我们对生活独特的体验用富有色彩的语言表达出来,这样,中学生的作文就会与雷同彻底决裂。
那麽,让记叙的语言富有色彩的奥秘何在?在我看来,语言的色彩直接取决于你所描写对象的色彩。大家想想看,你再有性格特征,可在写作文时,就是碰不到有个性的人物,你还是觉得没得可写。如此说来,多在生活中感觉个性、捕捉个性,这样做了,个性化的语言自然会在你的作文中色彩四溢。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好直观地感受一下语言色彩的魅力。
袁老师大眼睛,短头发,中等个,端庄,穿着永远得体,不戴项链,不戴戒指,但没有让你感觉到她没有钱,而是让你感觉到她比很多戴项链戴戒指的有钱,只化淡妆,轻描淡写,恰到好处,不哇啦哇啦跟学生说话。
—— 梅子涵:《女儿的故事》
这位新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面目的丑陋和身材的矮瘦。他的眼睛出奇地细小,里面滚动着一颗黄豆大的瞳仁,连颜色也是黄的。鼻子显得分外尖削,嘴角边还生有一撮稀疏的黄须。因为年纪大了,腰背也就十分佝偻,仿佛永远俯屈着身子。看到他,很容易使你联想到一支胆小的鼬鼠。不过,外表虽然引不起人家的尊敬,据说他的文理倒是很亨通的……
—— 王西彦:《私塾师》
我在十八九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起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
—— 梁实秋:《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以上是三个作家所描写的教师形象。教师形象在学生的作文中常常是最没有个性的,因为面对自己的老师,谁也不敢“丑化”他,可赞颂又把握不好尺度,因而,无私奉献的蜡烛形象就被同学们效法着媒体的说法给硬生生地加在了同样是有着鲜活个性的教师身上,教师的个性死了,留下的只是“教师”这两个符号。
而这三个片断复活了教师的形象,它们让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朋友有幸看到了教师群体的个性特征。请看,袁老师,女性,她除了质朴,更多的是典雅,还带有些平易;私塾师的形象,已经有些卑琐,他的丑陋和矮瘦还不是构成卑琐的主要原因,细小的眼珠,稀疏的胡须,再加上佝偻的腰背,我想还有他走路时的缓慢,这些构成了他给我们的卑琐感觉;那个徐老师更是样态别致,有棱有角的脑袋,又秃又亮的光头,方扁的脸,再加上他的凶态,这个老师变成了一个怒目金刚式的夜叉。
这样写老师,是赞美老师哪,还是丑化老师哪?当我们只是简单地用这一段文字来评判的时候,除了袁老师的形象可嘉外,那两位老先生看来是注定要受到我们的蔑视的了。其实不然,梁实秋就是在真实地展现徐老师的外貌和性格时,而把他的这位恩师大加褒奖赞扬了一番的。从这样的人物描写文段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被描写对象的个性,是我们记叙语言富有色彩的根本,而尊重个性的客观,不虚美,不矫情,又是写好记叙文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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