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格雷夫斯的写作教学观想到的

作者:林承雄  时间:2006/11/2 9:15:13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1031
  “身正为师,学高为范”,教师的榜样作用具有深远的影响力。著名特级教师陈日亮说:“我即语文”。一个语文教师不仅要善于读,而且要善于写。在写作这一方面,语文教师如若不能成为学生的一个楷模,那么他的写作教学往往缺乏可靠的说服力。
  有献身于写作教学的“十字军战士”之称的唐纳德•格雷夫斯(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教育学教授,专门从事中小学写作教学的研究)认为,教师要教好写作课,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善于等待。他认为儿童早期写作活动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因此教师过多的干预是不必要的,而且往往是有害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因势利导,积极等待,按儿童发展写作能力的客观规律自然而然地引导儿童前进。
  启发:写作教学要顺应学生个性心理发展与认知、情感发展的水平,不可拔苗助长。儿童好动,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广泛,好奇心强,他认为:儿童早期写作需要借助于嘴和手的活动。他通过实验证明,孩子们写作时是需要自己的发音器官帮助自己的,是需要听自己的话的;禁止他们说话是很不合适的。还有一个结论是,几乎所有拥有新学写作的孩子都需要从绘画开始。由此我想:义务教育起始阶段,作文设计不妨多采用口头作文和看图作文的方式。而且,作文题设计要尽可能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让学生说自己想说的,写自己想写的。教师要善于当儿童作文的忠实读者,不能以成人的写作规范来一以律之。而在初中、高中阶段,儿童自我中心主义逐渐消退,他们更加在乎社会(老师、家长、同学等等)的评价,开始学会自我批评和判断。这时候,教师需要给予更多的技巧方面的指导,同时要更关注他们的阅读的积累。
  二、个别谈话。他从自己长期的观察和实践中摸索到了儿童学习写作过程中的一个共同的规律,这就是从自我中心到自我批评。这时候他开始想到读者,开始主动要求教师的帮助,和教师讨论他们写作中的问题。他认为,这时候教师的主要责任便是把全副精力用在与学生的个别谈话上。通过谈话,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的思想,帮助他们用清晰的语言表达他着力要写的东西,帮助孩子想办法使自己的文章能够让读者读得懂。至于技巧问题,比如书法、标点、语法等等,则不宜操之过急。
  启发:教师不仅要会写,还要会说,善于与学生沟通。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期待。与学生谈话,要敏锐捕捉学生思想、情感、想象中的亮处。
  三、亲身实践。他特别强调教师的写作实践。他认为语文老师应该经常写文章,而且要和孩子们一块写文章。他有一句名言:“写作即自我暴露——我们英语教师都不得不成为专业上的裸体主义者。”
  启发:教师要会写下水作文。感同身受,作文指导才能有针对性。因为教师只有和孩子一样,经常在课堂上写点文章,才能懂得孩子写作中的实际问题,才能给孩子以精神上的鼓舞。教师的写作实践可以给孩子树立一个写作的榜样。同时,教师只有通过写作实践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纯理论和纯技巧方面的指导,总给人一种虚空的感觉,没有教师自己的亲身写作实践,指导也可能失灵。
  格雷夫斯主张的写作教学法“是一种通过活动,兴趣和榜样而自然进行学习的方法,这种方法比那种通过乏味、讨厌的练习而进行的所谓直接技能教学要强得多。”
  由此我想:中学写作教学必须重视生活化。积极创设有吸引力的、有利于激发和释放学生兴趣的情境。注意树立榜样,这个榜样不仅是指导写作的教师,也可以是学生的同伴。只有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密切联系的作文题,才能让学生有充分的表达欲。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