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7600字。解读07年高考江苏卷“说明” 思考复习教学应对措施
常州市第二中学 石祉英
现按“高考说明”的顺序重点就考试内容及要求的改动处讲一下自己的解读体会和应对措施方面的不成熟看法。
第(一)块“知识与应用”
1.识记(能级A)
第①条对“字音”的要求中,删去“范围以常用多音字为主,声调不作为考查重点”,而在原识记内容的中心语“字音”前增加“常用字”这一修饰定语,表述为“识记现代汉语普通话常用字的字音”,在原考查内容上,增加“重点考查声母和韵母”。
我的理解是,注音考查更贴近生活,更务实,讲求实用,考查范围不是缩小,而是略有扩大,其中隐含的两条信息必须引起重视:①只要是“常用字”,都要复习备考,不能忽视常用的非“多音字”;②只要是常用字,都要复习备考,声母、韵母是考查重点,但声调也不能忽视。我把这两条隐含信息概括为一个“重点”,两个“不能忽视”。
第②条把原先的“识记现代汉字的字形”改为“识记并正确书写常用规范汉字”,并把“考查内容”的“区分形近字、同音字”“辨识错别字”都删去,改为“主要考查书写时汉字字形的正确和规范”。
我的理解有三点。第一,这一条改动很大,是“伤筋动骨”的“大改”。从本质上看,考查的已不是停留在“识记”的层面上,而是落实到书写这一“应用”的层面上了。从逻辑上讲,“说明”在这里产生了编排上的失误,因它已不是“识记” 的范畴所能“容纳”的,“高考说明”的编排应作更科学的改动,防止犯逻辑错误。
第二,为何删去“区分形近字、同音字”“辨识错别字”等考查字形内容的具体要求?主要原因是考查“点”已不在“辨识上”,而转移到“应用”即“书写”上。相对来讲,学生作文书写时使用的汉字远比近几年试卷上出现的字形辨识选择题中的汉字来得“常见”,所以今年有关“字形”的“专业”要求可以降低一些,我们教师大可不必惟恐有“漏网之鱼”,挖空心思搜罗天下易写错、易写别的常用字、次常用字来训练学生,“折磨”学生。
第三,“说明”中对字形“书写”的要求有两个关键词,一是“正确”,二是“规范”。对“正确”的要求,比较明白,不必再议;而对“规范”的要求,值得探究,因为它在“说明”中出现了两次,这两次的出现绝非简单的重复,而是各有不同的含义和要求。
第一次是这样说的:“识记并正确书写现代常用规范汉字。”
这里的“规范”是指现代常用汉字,必须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合乎国家颁布的相关规范标准。如不能把“形象”的“象”看作“画像”的“像”的简化字,不能把“副市长”的“副”写作“交付”的“付”,更不能把“反复无常”的“复”与“翻云覆雨”的“覆”写成同一个字等等。当然这要求并不新鲜,以前我们也一再强调的。
第二次是这样说的:“主要考查书写时汉字字形的正确和规范。”这“规范”主要是对考生书写习惯的一种强制性的约束,是更要关注的要求,必须高度重视。
原因有两点。一是对“字形”书写的考查已主要落实在考查作文上,后面“写作”一块中第⑥条“标点正确,书写规范”中新增了“错别字每一个扣1分,重复的不计,扣满5分为止”的规定,与它遥相呼应。随着扣分分值的提高,书写规范的问题已成了“字形”考查的突出问题。
二是当今学生客观上存在十分严重的汉字书写问题,并且他们自己还大不以为意,仍我行我素。这与愈演愈烈的“死揪上线率”,大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