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短篇小说情节模式浅探

作者:碧溪美丽小学 小东 药师佛  时间:2008/12/11 6:48:34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1505
  汪曾祺,江苏高邮人。汪家是一个士绅世家,从小汪曾祺便受到正规的传统教育,在这种家庭中汪曾祺的知识中包含这一股传统的味道,而正是这种味道在汪曾祺以后的小说中尤其是故事情节设置中有着很强的体现。
  《世说新语》中曾有一段描写石崇的句段: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丞相素不善饮,辄自勉强,至于沈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细细分析此段文章,我们可以发现故事一开始就摆出一个反常之因“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在这样的因之下,作者巧妙的安排了两位人物王丞相和大将军,对于这样的石崇和这样的举措,王丞相的行为便出现了“素不善饮,辄自勉强,至于沈醉”,而大将军却是“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对于大将军的固执,丞相便出来做和事老,但大将军马上来了一句深人惊醒的话“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一个故事就111个字,情节却曲折惊险,在这百多字的描写中石崇的残暴;王丞相的软弱,无主见;大将军的坚持跃然于纸上。虽然王丞相的软弱换回了美女,但是大将军的一句话却是体现了他的大善,一棒惊醒了石崇。
  有如:
  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碾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豪可论,况蓝田邪?」
  故事照样开头点明人物的不寻常之处“王蓝田性急”,在这反常之因的推动下,主人公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以箸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碾之,又不得”,“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一个因导出一个果,而这个果又变成下一动作的因,这样因生果,果成因,因致果。
  《世说新语》中的两个小故事,在情节的处理上都注重以反常之因打头,而这个反常之因又引出果,而果又成为下一动作之因,这因果循环,来回互换,在短短的句段中,故事中的主人公的性情便跃然纸上,人物描绘力透纸背。
  明洪迈在《夷坚志》中刻画人物也有着同样的笔调。
  “福州人王纯,字良肱。以通直郎知建州崇安县。方治事,食炊饼未终,急还家,即仆地死。死之二日,众僧在堂梵呗,王家小婢,忽张目叱僧曰:皆出去,吾欲有所言。举止语音,与良肱无异。遂据榻坐,遣小史招丞簿尉,丞簿尉至,录事吏亦来。婢色震怒,命左右擒吏下,杖之百。语邑官曰:杀我者此人也,吾力可杀之,为其近怪,故以属公等。吾未死前数日,得其一罪甚著,吾面数之曰:必穷治汝,其人忿且惧,遂赂庖人置毒。前日食饼半即觉之。苍黄归告,欲与妻子语,未及而绝,幸启棺视之,可知也。丞以下皆泣,呼匠发之,举体皆溃烂为黑汁。始诘问吏,吏顿首辞服,并庖人皆送府。府以其无主名,不欲正刑,密毙之于狱。邑中令为立庙,曰王通直祠云,王嘉叟说。”
  洪迈在著录此段时,以死而复生这一反常之举起势。通过附身于小婢身上,智审罪人,通过一系列的言语陈述,把吏的谋杀过程一一道尽。“王纯食炊饼未终,急还家,即仆地死”,“死之二日,众僧在堂梵呗,王家小婢叱僧欲有所言”一个违背常理的起因,在这个因下“小婢遣小史招丞簿尉,丞簿尉至,录事吏亦来。婢色震怒,命左右擒吏下,杖之百。”通过这个行刑,小婢道出王纯的死因。冤情昭雪, “府以其无主名,不欲正刑,密毙之于狱”“邑中令为立庙,曰王通直祠云”。三百来字的描写把一个故事刻画的生动紧张,人物的性格立于纸上。
  通读汪曾祺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在刻画人物,情节设置上不自觉的渗透着古人的立文影子。
  如《侯银匠》中的侯菊:
  “侯银匠中年丧妻,身边只有一个女儿侯菊。在同年的女孩子还只知道抓子儿、踢毽子的时候,她已经把家务全撑了起来。开门扫地、掸土抹桌、烧茶煮饭、浆洗缝补。事事都做得很精到。”
  …………
  “侯银匠顺着女儿的意思,搜罗了点金子打了一对耳坠、一条金链子、一个戒指。侯菊说:‘不是我稀罕金东西。大嫂子、二嫂子家里陪嫁的金首饰戴不完。我嫁过去,有个人来客往的,戴两件金的,也显得不过于寒碜。’侯银匠知道这也是给当爹的做脸,于是加工细做。心里有点甜,又有点苦。
  爹问菊子还要什么,菊子指指花轿,说:‘我要这项花轿。’
  侯菊动手改装花轿,买了大红缎子、各色丝绒,飞针走线,一天忙到晚。她又请爹打了两串小银铃,作为飘带的坠脚。轿子一动,银铃碎响。轿子完工,很多人都来看。”
  …………
  “大嫂、二嫂家里都有钱。侯菊有什么呢?她有这项花轿。全城的花轿,都不如侯菊的花轿鲜亮,接亲的人家都愿意租侯菊的。这样她每月都有进项。她把钱放在抽屉里,对丈夫说:‘以后你要买书订杂志,要用钱,就从这抽屉里拿。’”
  …………
  “陆家一天三顿饭都归侯菊管。陆家人多,众口难调。老大爱吃硬饭,老二爱吃烂饭,公公婆婆爱吃焖饭。侯菊竞能在一口锅里煮出三样饭。
  公公婆婆都喜欢三儿媳妇。婆婆把米柜的钥匙交给了她,公公连粮行账簿都交给了她。她实际上成了陆家的当家媳妇。她才十七岁。”
  汪曾祺在描写侯菊时,说道侯菊因幼年丧母,于是“同年的女孩子还只知道抓子儿、踢毽子的时候,她已经把家务全撑了起来”这样汪曾祺便出了一个反常之因。
  在这个反常之因的推导下,侯菊别出心裁置办嫁妆。由于侯家贫困,侯菊深深了解,侯银匠便打银器、金器来给侯菊做嫁妆,但侯菊深知这些嫁妆一是老父亲难以置办,二是也难于带入夫家,于是她便提出要求要那破花轿做嫁妆。对于她的嫁妆她精心打扮,初以为是使自己风光加入夫家。
  于是做嫁妆这个果成为了因,有了这个精美的嫁妆,侯菊用来出租,赚取生活费,大嫂、二嫂虽有诸多金银,但那只是死物,但侯菊的嫁妆却是一个摇钱树。使得她们小两口生活有富裕。
  由于侯菊从小就把家务全撑了起来,且会过日子,她把夫家整理的有条有序,正是这个原因,“公公婆婆都喜欢三儿媳妇。婆婆把米柜的钥匙交给了她,公公连粮行账簿都交给了她。她实际上成了陆家的当家媳妇。她才十七岁。”
  一个小故事,汪曾祺在小说情节的设置上充分体现了古人置文之法,这与他从小的学习有关,也与后来的阅历有关。
  有如《陈小手》
  “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
  孙传芳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陈小手可以说是汪曾祺小说中的一篇力作,在这篇文章中,情节的设置模式可以说与《世说新语》、《夷坚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小说一开头就旗帜鲜明的说道“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是就有一个男人学妇产科——陈小手。陈小手之所以是陈小手是“因为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于是人们在难产之时总会想起陈小手,所以虽然被人看不起,但是他却挽救了许多母子的性命,于是人们对他既看不起又尊敬。
  正是他可以把难产的女人转危为安,于是这个因又变成了下一情节的果。孙传芳的太太因身体肥胖导致难产,在老娘束手无策下请来了陈小手,于是经过陈小手的医治,母子平安。
  正由于陈小手医治有功,团长宴请陈小手并赠送20块现大洋。在酒足饭饱后陈小手骑马而走,却成了他的死期,“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打死他的原因很简单“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
  他的死因其实就是小说一开始的反常之因——男妇产医生。
  汪曾祺小说中有着这般情节设置的小说还有很多,例如《仁慧》、《兽医》、《鲍团长》、《陈四》、《陈泥鳅》……
  通过对汪曾祺小说的情节设置分析,我得到了一个模式:
  反常之因①——果②
  因②——果③
  因③——果④
  (因①)
  …………
  一言以蔽之,由反常之因生成反常(或正常之果),再由此果成为下一事件之因,这因果互换更替,层层递进,有时又以最后之果关照前者最先之因。用最少的语言刻画出最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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