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秋景,听秋声,感秋意,品秋味

作者:余岱宗  时间:2014/5/28 20:44:38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2197
  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
  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附录: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郁飞)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 (《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现代作家。浙江富阳人,生于书香家庭,3岁丧父。1913年留学日本。1921年与郭沫若等成立“创造社”。1928年加入太阳社,同年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主要作品有《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等,在不同程度上,揭露社会罪恶,表露内心苦闷,意义积极,或有颓丧情绪。其作品情景交触,文笔优美,自成一家。
  从1921年到1933年,郁达夫以极大热情参加左联活动进行文学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等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闲居独处,在游历山水中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作者提倡静的文学,写的多是“静如止水似的遁世文学”。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辗转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品故都秋“味”,写下散文《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是篇记游散文,选自郁达夫的散文集《闲书》。郁达夫留学日本期间曾经和郭沫若、成仿吾组织了以抗日为宗旨的“夏社”,以后又组织了“创造社”,一九三0年参加“左联”,是“五四”以来颇有影响的一位作家。郁达夫是《创造周报》的主编,《奔流》是郁达夫和鲁迅合编的。郁达夫的小说代表作有《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等,大多采用自叙传方式和第一人称写法。
  写秋之作,古今中外,或歌或悲,或叙或议,可谓不胜枚举。秋之于人,有种特别的缘情。这不,郁达夫也秋情大发,一篇《故都的秋》,写得清新灵秀,质朴真挚,读来别有韵味,堪称咏秋佳作。它的中心意旨是,赞美故都秋天的浓色、深味。
  唐人白居易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足见情在诗文中的地位。《故都的秋》正是表现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真挚、强烈、纯朴的眷恋之情。
  文章起笔,开门见山即切入正题。作者不远千里,从杭州赶到青岛,又从青岛赶到北平,竟为一饱故都的秋,故都的秋味。其情之痴、之深、之真、之切,溢于言表。这个开头让我们看到了本文主要抒写的是北京秋天的浓色、浓味。
  然而,作者对故都之秋的情感的抒发,主要是通过和江南之秋的对比反衬,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故都的秋》的主要内容是描绘故都的秋和别处秋的不同。的确,江南之秋,只能使人“感到一点点清凉”,使人“赏玩不到十足”,相形之下,北国之秋“却特别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是故都的秋给人的总印象,是开篇的文眼。作者在描写秋天景象时为什么两次写到南国之秋?写江南秋天的浅色、淡味是为了对比北国秋天的浓色、深味。那很高很高碧绿的天空,那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那五彩滨纷的牵牛花(小院静观),还有那北国槐树的落蕊(槐蕊铺地),那秋蝉衰弱的残声(残蝉闲听)……无不凝具北国之秋的特色,就连秋雨过后斜桥影里北方人的缓慢悠闲的声调,也都染上了一层浓郁的秋意(凉风秋雨),北方八九月份正是果树成熟的大好时节,枣子红了,柿子黄了,葡萄紫了,让人垂涎欲滴(枣红佳日),看起来、听起来别有一番秋味呢。这里,虽然作者择取的仅仅是点缀北国之秋的几处平凡秋景,但却把故都的秋声、秋色、秋姿、秋态、秋风、秋雨描绘得自然贴切,引人入醉,真是秋意十足,秋韵毕现,寥寥数笔,给人以“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之感,也令人领略到北国之秋的深沉,幽远,严厉和萧条。因此,才有作者的“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之比喻和赞叹,才有作者对故都之秋更深一层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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