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600字。《史记》选修起始课
一、请一位同学朗读《致同学》
二、介绍史官
在中国历史上,设立史官,记录国家大政和帝王言行,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制度和传统。春秋时期,"君举必书",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史官。"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礼记·玉藻》说是"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可见,史官的分工和职责是十分细致、明确的。
秦汉以后,史官的名称繁多,职务各异,但史官的设置却一直保留下来。秦有太史令,汉置太史公,唐设起居郎,还有兰台令、柱下史、著作郎、左右史等等,历朝历代都有史官。
历代帝王对于史官们载言记事,都是字斟句酌,斤斤计较。至于"君举必书",却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
史官们就不同了。他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中国古代的史官有"秉笔直书"的好传统,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藻和史德。
三、“不虚美,不隐恶”与史官厄难
帝王和史官,一个要"自称我长"、"掩恶扬善",一个要"直书其事,不掩其瑕";一个要文过饰非,一个要"君举必书";一个要为自己树碑立传,一个要对后人"申以劝诫"。两种目的,两个标准,南辕北辙,形成两种力量的尖锐矛盾和较量。较量的结果,常常是权力压倒亢直者,屠刀强过笔杆子。在封建君主专制下,史官们屡遭厄难,原因就在这里。
1、 董狐
春秋时期晋国晋灵公在位时的一个史官。晋灵公年纪很轻就继位为国君,不但幼稚,而且骄横。例如他在高台上用弹弓射击行人,以此取乐;他的厨子因为煮熊掌煮得不合他的口味,他一怒之下竟然把厨子杀了。对晋灵公的胡作非为,国相赵盾屡次谏诤,可是晋灵公不但不听,反而要杀赵盾。在这种形势下,赵盾只得逃出都城,到外地避难。这时,赵盾的同族赵穿举兵杀死灵公,然后把赵盾叫回都城,另立晋成公为国君,赵盾继续担任国相,主持国政。对这一件事,晋国史官董狐认为,杀死灵公的真正责任者应该是赵盾,所以就直言不讳地在史册上记下:"赵盾弑其君"。赵盾见了,大为吃惊,解释自己并无弑君之罪。董狐说:"你身居相位,出去既没有走出国境,回来也没有惩办凶手,这弑君的罪名,不是你是谁呢?"于是,孔子对董狐称赞道:"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不过,孔子也称赞赵盾,说道:"赵宣子(即赵盾),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孔子的评论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无论如何,后来人们称赞正直的史官,就叫做"董狐";把直书其事的文笔,赞为"董狐之笔"。
2、 齐之南史
春秋时期,齐国的大臣崔杼与齐庄公为争夺美女发生矛盾。崔杼借机杀了齐庄公,立了齐景公,自己做了国相。对此,齐国太史记道:"崔杼弑其君"。崔杼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弑君的恶名,下令把这个太史杀了。继任的太史还是这样写,又被杀了。第三个太史仍然这样写,也被杀了。第四个太史照样直书其事,崔杼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杀不绝的,只好作罢。这时,齐国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接连有三位太史因实录国事被杀,惟恐没有人再敢直书其事,便带上写有"崔杼弑其君"的竹简向宫廷走去,中途得知第四位太史照实记录没有被杀,就回去了。齐南史的不畏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