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学期高一语文导学案:语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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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秋学期高一语文导学案 编撰人:宋健
语法基础知识
认识汉字
一、汉字的字体演变
主要经历了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几个发照阶段。商代主要用甲骨文;周代用金文;秦代主要用小篆,而以隶书为日常使用的文体;汉代主要字体为隶书,但是那时草书、行书也已日渐流行;自魏晋以来,人们主要使用楷书,而辅助字体是行书;现行汉字经常运用的是楷书、行书。
二、汉字的造字法(六书)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六书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一般认为六书指的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其中,前四种是造字法,后两种是用字法。
象形就是描绘事物形状的造字法。象形字是独体字,不能再拆开分析。它在汉字中占的数量不多,但却是构成汉字的基础。例如:人、止、首、耳、女、心、山、水、木、月、子等。
指事是用象征性符号或在象形字上加提示符号来表示某个词的造字法。指事字同象形字一样,也是独体字。如:上、下、本、朱、刃、甘等。
会意是用两个或几个偏旁合成一个字,把这些偏旁的意义合成新字的意义。会意字是合体字,至少要两个字组成。如:休、明、从、众、林、森、泪等。
形声是由表示字义类属性的偏旁和表示字音的偏旁组成新字的造字法。现行汉字大部分是形声字。形声字中形旁和声旁的部分有一定的规律,大致说来,有6种类型:
左形右声:河、悟、越、境等
右形左声:都、战、功、期等
上形下声:芳、爸、露、宇等
下形上声:型、资、警、壁等
外形内声:裹、褒、匣、图等
内形外声:问、闻、辩、瓣等
认识词类
词可分实词和虚词两大类。
(1)实词:表示实在意义,能作短语或句子的成分,一般能独立成句。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2)虚词一般不表示实在的意义,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和拟声词
(一)实词
1.名词:表人和事物的名称。
(1)表人和事物的名称的,如:学生、书、瓜、菜、计算机
(2)表时间的叫时间名词,如:早、晚、上午、清晨
(3)表方位的叫方位名词,如:上、下、左、右、前、后、中、东、西、南、北、前面、后边、东边、南面、中间
(4)表专用名称的叫专用名词,如:云南、上海、李白
(5)表抽象事物的名称的叫抽象名词,如:范畴、思想、质量、品德、友谊、方法
(6)表处所的叫处所名词,如:墙上、书屋
2.动词:表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
(1)表动作、行为的,如: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査、认识
(2)表发展、变化的,如:变化、生长
(3)表存在、出现的,如:有、无、消失、存在
(4)表使令的,如:使、让、叫
(5)表判断的,如:是
(6)表相似的,如:象、似
(7)表心理活动,如:爱、想、喜欢、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
(8)表能够、愿意的,如:能、会、要、应、肯、敢、能够、应该、应当、愿意、可以、可能、必须【这类动词叫能愿动词】
3.形容词:表人或事物的形状、样式、性质。
(1)表事物的形状,如:高、矮、胖、瘦、大、小
(2)表事物的性质,如:美、丑、恶、甜、苦、好、坏、奢侈
(3)表事物的状态,如:快、慢、迅速
4.数词:表人或事物数目的词。
(1)表确数的,如:一、十、亿、半
(2)表概数的,如:几、一些、上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