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为何“颇不宁静”

作者:不详  时间:2016/1/11 9:09:06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3889
  这“瞬间变化的心灵”,也就是朱自清所说的“刹那主义”。朱自清在1922年致俞平伯的信(原载《我们的七月》)中说:“我第一要使生活的各个过程都有它独立之意义和价值——每一刹那有每一刹那的意义和价值”“我们只须‘鸟瞰’地认明每一刹那自己的价值,极力求这一刹那里充分的发展,便是有趣味的事,便是安定的生活”。
  所以,要真正理解朱自清“这几天”的“颇不宁静”,还要警惕着,与社会背景保持适当的距离,与朱自清的整体人格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
  再说说自由。
  朱自清心里“颇不宁静”时为何要独自漫步于月下荷塘?“自由”当然是最大的理由。
  这种自由,就是退出一切角色,在独处中邂逅自己的灵魂。
  首先是退出社会的角色。“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
  可以不动手——白天里一切的案头事务,此刻都可以不理;可以不动口——白天里一切需要敷衍应酬的话语,此刻也不必挖空心思应对;甚至可以不动脑——什么都可以不想(当然,也有“什么都可以想”的自由)。
  而白天,倘与生人相处,“你就得不时的让他喝茶,抽烟,看画片,读报,听话匣子,偶然也和他谈谈天气,时局——只是复述报纸的记载,加上几个不能解决的疑问——,总以引他说话为度。于是你点点头,哼哼鼻子,时而叹叹气,听着。他说完了,你再给起个头,照样的听着。”(《沉默》)
  其次是退出家庭的角色。即孙绍振先生所说的“离开了妻子和孩子时获得了一种心灵的解脱”。
  朱自清在《沉默》中说:“甚至恋人间,沉默还是不可少的。你的话应该像黑夜的星星,不应该像除夕的爆竹——谁稀罕那彻宵的爆竹呢?而沉默有时更有诗意。譬如在下午,在黄昏,在深夜,在大而静的屋子里,短时的沉默,也许远胜于连续不断的倦怠了的谈话。”朱自清称这种美好的境界为“无言之美”。
  然而,朱自清拥有怎样一个家庭呢?我们来看他在《儿女》一文中的描述和感慨:
  十年前刚结婚的时候,在胡适之先生的《藏晖室札记》里,见过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并引培根的话,“有妻子者,其命定矣。”当时确吃了一惊,仿佛梦醒一般;但是家里已是不由分说给娶了媳妇,又有甚么可说?现在是一个媳妇,跟着来了五个孩子;两个肩头上,加上这么重一副担子,真不知怎样走才好。“命定”是不用说了;从孩子们那一面说,他们该怎样长大,也正是可以忧虑的事。我是个彻头彻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强,做父亲更是不成。
  每天午饭和晚饭,就如两次潮水一般。先是孩子们你来他去地在厨房与饭间里查看,一面催我或妻发“开饭”的命令。急促繁碎的脚步,夹着笑和嚷,一阵阵袭来,直到命令发出为止。他们一递一个地跑着喊着,将命令传给厨房里佣人;便立刻抢着回来搬凳子。于是这个说,“我坐这儿!”那个说,“大哥不让我!”大哥却说,“小妹打我!”我给他们调解,说好话。但是他们有时候很固执,我有时候也不耐烦,这便用着叱责了;叱责还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们身上了。于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面才算定了。接着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说红筷子好,他说黑筷子好;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要茶要汤,要鱼要肉,要豆腐,要萝卜;你说他菜多,他说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着他们,但这显然是太迂缓了。我是个暴躁的人,怎么等得及?不用说,用老法子将他们立刻征服了;虽然有哭的,不久也就抹着泪捧起碗了。吃完了,纷纷爬下凳子,桌上是饭粒呀,汤汁呀,骨头呀,渣滓呀,加上纵横的筷子,欹斜的匙子,就如一块花花绿绿的地图模型。吃饭而外,他们的大事便是游戏。游戏时,大的有大主意,小的有小主意,各自坚持不下,于是争执起来;或者大的欺负了小的,或者小的竟欺负了大的,被欺负的哭着嚷着,到我或妻的面前诉苦;我大抵仍旧要用老法子来判断的,但不理的时候也有。最为难的,是争夺玩具的时候:这一个的与那一个的是同样的东西,却偏要那一个的;而那一个便偏不答应。在这种情形之下,不论如何,终于是非哭了不可的。这些事件自然不至于天天全有,但大致总有好些起。我若坐在家里看书或写什么东西,管保一点钟里要分几回心,或站起来一两次的。若是雨天或礼拜日,孩子们在家的多,那么,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也写不出一个字的事,也有过的。我常和妻说,“我们家真是成日的千军万马呀!”有时是不但“成日”,连夜里也有兵马在进行着,在有吃乳或生病的孩子的时候!
  我曾给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法奈何;有时竟觉着还是自杀的好。这虽是气愤的话,但这样的心情,确也有过的。
  (1928年6月24日晚写于北京清华园的《儿女》,原载1928年10月10日《小说月报》第19卷第10号)
  这让我很容易地就联想到了卢梭。
  卢梭假想了一个“爱弥儿”,讲述了爱弥儿从出生到20岁的成长和教育历程,却亲手将自己的五个孩子送进了育婴堂。他在《忏悔录》中说:“在这里,我只想说明我的错误在于:由于我自己无力抚养我的孩子,因而把他们交给国家去教育,让他们成为工人或农民,而不成为游民或者追逐钱财的人。我当时这样做,还以为我做的是一个公民和父亲应该做的事,我把我自己看做是柏拉图的书中描写的共和国的一分子。……由于我这样做,他们才没有遭到他们的父亲的这种命运,才没有因为我迫不得已而抛弃他们,使他们很有可能沦落到我如此穷困潦倒的境地。”“我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忏悔录》第八卷,李平沤译)
  以中国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逻辑,你很难理解卢梭的这段自我辩解。
  然而无论是出于主观的无奈还是客观的无奈,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些具有天赋之才的人,往往更注重自我的生命完成和价值实现,对他们而言,家庭,孩子,往往是拖累,是束缚,甚至是障碍。所以他们的人生,往往无法以庸常的道德观或价值观来衡量。他们活着不是为了养育后代,而是为了实现自己。
  或许我们还记得这段对话:
  “你每天干什么?”
  “放羊。”
  “放羊为了什么?”
  “挣钱。”
  “挣了钱呢?”
  “娶媳妇。”
  “娶了媳妇呢?”
  “生娃。”
  “生了娃,让他干什么?”
  “放羊。”
  ……
  那些天赋异禀的人,活着的目的不是繁衍和养育后代,而是将自己的天赋之才发挥出来,完成自我,实现价值,而且,非如此难以为安。所以许多西方名人独身终老,或者即使有孩子也不尽抚养义务。
  较之中国人,西方人更我行我素,较少道德评判,所以在做选择时更自由更有勇气。但中国人,即使有天赋之才,往往也难以纵身一跃,只为自己任性而活。结果往往就是,因压抑自我而走向庸常,或者顾此失彼造成伤害(像梁启超这样的成功案例是十分鲜见的),季承的《我和父亲季羡林》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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